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41号)第三十条第二款以及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(厦理工(2021)111号)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学院拟对“无论何种原因,学生在校总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且不能满结业条件”的学生予以退学处理。
因以下同学无法联系,特予公告送到其拟退学决定书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到,请以下同学收到本公告后立即与所在学院联系,领取书面拟退学决定书,并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。
如对拟退学决定有异议,可以自本公告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电话:0592-6291386
邮箱:jxx@xmut.edu.cn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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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6月13日
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
学号
| 姓名
| 拟退学处理原因及事实
| 学生是否签收
拟退学告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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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108182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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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鹏杰
| 依据《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轨道》(厦理工(2021)111号)第)四十三条第一款“无论何种原因,学生在校总时间超过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且不能满结业条件。”
| 学院已联系学生,本人未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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